關于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債券分配方案(草案)
今年,福建省政府在財政部核定額度內發(fā)行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債券,根據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17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的通知》(閩財債管〔2017〕16號)精神,現(xiàn)將市本級地方政府債務限額情況、新增債券資金分配方案以及預算收支變化情況報告如下:
一、2017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情況
經省人大常委會批準,省財政廳下達福州市2017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為850.50億元,其中市本級432.17億元。與2016年債務限額相比,2017年全市新增債務限額121.76億元,其中市本級50.95億元。
二、市本級新增債券分配方案
省財政廳下達我市2017年新增債券資金121.76億元,其中市本級50.95億元。按照有關規(guī)定,除省里已有明確用途的債券資金外,新增債券資金要優(yōu)先保障用于省委、省政府確定的改善民生、脫貧攻堅、生態(tài)文明示范區(qū)建設、經濟結構調整、基礎設施建設和災后重建等公益性資本支出項目。市本級新增債券資金中省里明確的項目有土地收儲專項10億元、福州新區(qū)建設3億元、數字福建(長樂)產業(yè)園基礎設施建設3億元。
根據2017年地方政府債券資金使用范圍,結合我市實際,對市本級新增債券資金50.95億元(其中:一般債券35.95億元,專項債券15億元),擬分配如下:
(一)一般債券35.95億元分配方案
1.省里已明確的項目資金6億元,擬安排5億元用于濱海新城大數據產業(yè)園(二期)建設、安排1億元用于濱海大通道(福清段)建設。
2.除省里明確項目外,剩余29.95億元擬安排15億元用于城區(qū)水系綜合治理、安排6億元用于洪山橋至洪塘大橋道路及洪塘大橋拓寬改造工程、安排3億元用于福馬路提升改造一期工程、安排3億元用于道慶洲過江通道工程建設、安排2億元用于治堵工程(路網改造)建設、安排0.95億元用于進出城關鍵節(jié)點改造工程。
(二)專項債券15億元分配方案
擬安排10億元(土地儲備專項)用于三叉街舊改項目、安排5億元用于棚戶區(qū)土地收儲。
三、市本級預算調整方案
根據上述分配方案,2017年市本級預算作如下調整:
(一)年初一般公共預算財力242億元,加上新增一般債券35.95億元,財力調整為277.95億元,相應增加安排支出35.95億元,其中20.95億元列入“212城鄉(xiāng)社區(qū)支出”科目、15億元列入“213農林水支出”科目,支出預算調整為277.95億元。
(二)年初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為311.27億元,加上新增專項債券15億元,相應增加安排支出15億元,列入“212城鄉(xiāng)社區(qū)支出”科目,支出預算調整為326.27億元。
特提請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