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財政局關于2023年調整部分專項債券資金用途的公告(第四批)
根據(jù)《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fā)行使用有關工作的通知》(財辦預〔2023〕151號)、《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用途調整操作指引>的通知》(閩財債管函〔2021〕10號)等相關規(guī)定,經(jīng)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現(xiàn)調整福州市本級2023年度部分專項債券資金用途(第四批),具體調整情況見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政府專項債券用途調整明細表(第四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