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關于《2023年第六次公開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告》的補充公告
經市政府批準,我局于2023年10月28日發(fā)布《2023年第六次公開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告》(編號:榕自然讓〔2023〕06號,簡稱原公告),經研究,補充公告如下:
宗地2023-43號地塊與規(guī)劃地鐵8號線五一南路站合建方案按照榕地鐵總函〔2023〕88號落實,合建費用1000萬元由競得人承擔。具體合建方案以市地鐵集團確認為準,合建費用超出1000萬元部分由市地鐵集團承擔,合建費用由競得人與市地鐵集團共同核定。
宗地2023-48號地塊配建商業(yè)建筑面積6000平方米由市政府指定單位按照26167元/平方米回購,出讓起始價調整為115000萬元,競買保證金調整為23000萬元。
原公告與本補充公告不一致的按照本補充公告內容執(zhí)行,原公告的其他事項不變。
特此公告
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