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稅務局關于落實《稅收管理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

日期:2020-09-22 16:17 來源:福建省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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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各設區(qū)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平潭綜合實驗區(qū)稅務局:

  為落實《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fā)<稅收管理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以及國家稅務總局政務公開工作有關要求,結合我省稅務系統實際情況,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請各地認真貫徹落實。

  一、總體要求

  以堅持需求導向、強化標準引領、適應基層特點為原則,2019年12月底前,在我省稅務系統網站上,設立基層政務公開欄目,展現標準目錄內容。推進政務公開制度化、標準化、規(guī)范化水平顯著提升,以公開透明贏得社會公眾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公開標準目錄及事項

  稅收管理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分為政策法規(guī)、納稅服務、行政執(zhí)法3類一級公開事項,稅收法律法規(guī)、稅收規(guī)范性文件、納稅人權利、納稅人義務、A級納稅人名單、涉稅專業(yè)服務相關信息、辦稅地圖、辦稅日歷、辦稅指南、權責清單、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公示、行政處罰決定和結果公示、非正常戶公告、欠稅公告、個體工商戶定額公示(公布)公告、委托代征公告16個二級公開事項。對每一公開事項,要逐一描述事項名稱、公開內容、公開依據、公開時限、公開主體、公開渠道和載體、公開對象、公開方式、公開層級。

  詳見附件。

  三、平臺建設及職責分工

  由省局統一在對外網站上搭建我省稅務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省、市、縣信息公開主管部門負責本部門信息公開平臺的管理及內容維護。

  四、政務公開工作流程規(guī)范

  各地要主動規(guī)范政務公開工作流程,從公開屬性源頭管理、信息發(fā)布、解讀回應、公眾參與等方面不斷加強,保障政務公開的及時性,權威性。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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