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FZ00113-2500-2023-00002
- 主題分類: 無
- 發(fā)文機關: 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3-01-04
- 標 題: 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取消20戶公共租賃住房C、D型保障對象保障資格的公告
- 發(fā)文字號: 榕人社綜〔2023〕2號
- 發(fā)布日期:2023-01-05
- 有 效 性: 有效
經(jīng)核查、公示,取消20戶家庭保障資格(見附件1)。其中,自愿放棄實物配租保障資格的家庭,根據(jù)榕政綜〔2017〕1768號《關于完善公共租賃住房和社會租賃住房保障體系實施意見》相關規(guī)定,自放棄之日起2年內(nèi)不得再次申請我市城區(qū)保障住房。
特此公告
附件:福州市中心城區(qū)公共租賃住房C、D型保障對象取消
資格名單
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 1月4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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