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FZ00113-1000-2023-00210
- 主題分類: 無
- 發(fā)文機關: 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3-12-27
- 標 題: 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向社會公布2023年第四批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公告
- 發(fā)文字號: 榕人社監(jiān)〔2023〕26號
- 發(fā)布日期:2023-12-29
- 有 效 性: 有效
為加大對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強化社會輿論監(jiān)督,促進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按照《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人社部令第29號)規(guī)定,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社會公布2023年第四批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
福清市龍江新天鑫食品商行拖欠勞動報酬案
福清市龍江新天鑫食品商行,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2350181MA2XUJB57F;住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龍江街道趙厝底7號-1號;經營者:王為登。
2023年3月,福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收到3名勞動者投訴,反映福清市龍江新天鑫食品商行拖欠工資事宜。
經查,該店拖欠林某某等3名勞動者2022年9月至2023年1月的勞動報酬,共計52003元。針對欠薪事宜,福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多次聯(lián)系王為登,其均未接聽電話。2023年4月7日,福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公安機關發(fā)出協(xié)助函,也無法取得聯(lián)系。5月9日,福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張貼及郵寄方式對該店發(fā)出限期整改指令書。6月5日,福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該案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移送福清市公安局偵辦。6月21日,福清市公安局已對該案立案偵辦。
目前,該店經營者已被抓獲歸案,拖欠工資已發(fā)放到位。
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2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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