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福州四中新建體藝館(含田徑場改造)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榕發(fā)改審批〔2024〕49號
福建省福州第四中學:
你?!蛾P于申請審批新建體藝館(含田徑場改造)項目建議書的函》(榕四中〔2024〕7號)及有關附件收悉。為補足學校教學硬件設施方面的短板,經(jīng)研究,原則同意福州四中新建體藝館(含田徑場改造)項目開展前期工作,具體批復如下:
一、項目名稱:福州四中新建體藝館(含田徑場改造)(項目代碼:2402-350100-04-01-983990)
二、建設地點:福州市臺江區(qū)白馬南路101號福州四中校內
三、項目單位:福建省福州第四中學
四、建設規(guī)模和內容
項目擬新建體藝館及田徑場,總建筑面積22211.18平方米(其中計容建筑面積12110.65平方米,不計容建筑面積10100.53平方米)。
五、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項目匡算總投資為17497.26萬元,其中工程費用15050.09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1628.25萬元(含建設用地費300.00萬元),預備費818.92萬元。項目建設資金由福州市財政統(tǒng)籌安排。
六、其他要求
請項目單位據(jù)此批復進一步開展項目前期工作,并委托經(jīng)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jiān)管平臺備案的工程咨詢單位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我委審批。
福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