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制定福州中加學校收費標準的函
榕發(fā)改價格〔2022〕59號
福州市教育局:
你局《關于福州中加學校申請調整收費標準的函》(榕教函〔2022〕324號)收悉。根據《福建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閩發(fā)改服價〔2019〕394號)有關規(guī)定,考慮成本監(jiān)審及學校辦學實際,經研究,現就制定福州中加學校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及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制定福州中加學校小學學費標準為52000元/生.學年,初中學費標準為58000元/生.學年,高中學費標準為72000元/生.學年,住宿費標準為8000元/生.學年。
二、本函自2022年秋季入學起執(zhí)行,按照“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收取。其他有關事項嚴格按《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執(zhí)行。
福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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