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審計局關于福清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財政收支決算審計的審前公告

日期:2024-07-29 08:47 來源: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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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和中共福州市委審計委員會批準的年度審計項目計劃,我局將對福清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財政收支決算情況進行審計。為進一步增強審計工作的透明度,全面真實了解掌握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情況,并接受廣大干部群眾的監(jiān)督,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審計主要內容:福清市2023年度財政收支決算的真實性和合規(guī)性、政府債務管理、土地管理、政府投資管理、政府采購管理等情況。

  二、審計時間:自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10月12日。

  三、審計“八不準”工作紀律

  (一)不準由被審計單位和個人報銷或補貼住宿、餐飲、交通、通訊、醫(yī)療等費用。

 ?。ǘ┎粶式邮鼙粚徲媶挝缓蛡€人贈送的禮品禮金,或未經批準通過授課等方式獲取報酬。

  (三)不準參加被審計單位和個人安排的宴請、娛樂、旅游等活動。

  (四)不準利用審計工作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和內部信息謀取利益。

 ?。ㄎ澹┎粶世脤徲嬄殭喔深A被審計單位依法管理的資金、資產、資源的審批或分配使用。

 ?。┎粶氏虮粚徲媶挝煌其N商品或介紹業(yè)務。

 ?。ㄆ撸┎粶式邮鼙粚徲媶挝缓蛡€人的請托干預審計工作。

  (八)不準向被審計單位和個人提出任何與審計工作無關的要求。

  四、投訴電話:0591-83367954。

  本公告公示期間自被審計單位接到審計通知書之日起至審計結束,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如實反映有關情況,并對審計工作和審計人員執(zhí)行紀律情況予以監(jiān)督。

  福州市審計局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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